離婚再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一、離婚再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1、申請
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户口本原件(户藉證明、集體户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材料。
3、審查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户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願,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
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予以確認。
二、再婚遷户口需要哪些手續?
1、先向遷入地負責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門(一般是轄區派出所)諮詢,瞭解户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然後提出户口遷入申請。
一定要在提交申請的時候按要求提供各種證件和材料,如再婚的結婚證等。
2、遷入地户籍主管部門(一般是遷入地的縣市級公安局的户政科)審核申請書和所附材料,如果通過審核,則簽發《准予遷入證明》(準遷證);如果不符合遷入條件,公安機關會給出具體解釋;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齊全而無法通過審核,則會給出説明,申請人按説明再補充材料進行重新審核。
3、然後諮詢現户籍地派出所申請遷出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再攜帶各種證件材料和準遷證,到現户籍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辦理遷户口的一般流程現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審核同意遷出,則辦理户口遷出,並開出户口遷移證;如果不符合遷出規定,則給出解釋;如果證件材料等不齊全,則給申請者開具補充材料説明書,申請者需要按説明補充材料才可通過遷出申請。
4、最後,持各種證件材料和準遷證、户口遷移證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發給新户口本,並辦理新身份證。
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係,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後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的,民政局會發給雙方《離婚證》;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則雙方是沒有《離婚證》的,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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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需要什麼辦理條件
律師解析:再婚登記結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2、結婚年齡:男方年滿22週歲,女方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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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與軍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律師解析:1、由軍人向單位提交結婚申請表2、結婚申請經逐級審批同意後,政治部門向非軍人單位發調函審查3、非軍人單位審查情況返回部隊,經部隊審查合格後通知軍人單位4、向軍人單位遞交申請結婚表(男女各一張)5、男女雙方進行婚前檢查(必須進行),並向軍人單位提交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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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網上隨時預約
律師解析:結婚的法定程序的規定: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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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
律師解析:如下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即男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早於二十週歲;2、雙方為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3、一方或雙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續的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4、其他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