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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無效婚姻可以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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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無效婚姻可以結婚嗎?

對於無效婚姻可以結婚嗎?

無效的婚姻肯定是不可以結婚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結婚的內容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綜合上面所説的,無效婚姻就是屬於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狀況,而且對於無效婚姻也是不可以結婚,因此,國家也是給出了明確定的規定,只要不符合條件就不能辦理結婚手續,所以,在保護自己權益時就一定要多諮詢一下,合法的婚姻才能算是有效力的。

標籤:婚姻 結婚 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