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師的相關信息有哪些?
我們大家都知道,律師、醫生、都已經被列入高危職業行業,原因是因為社會上有太多的不公平,有些人不能得償所願,於是開始報復社會。尤其是律師,官司失敗,當事人可能會因為情緒激動,從而做出傷害自己,傷害律師的行為,今天,我們就看一下,婚姻律師的相關信息有哪些?
一、婚姻律師工作方式
婚姻家庭律師在承辦案件過程中應擔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不應先入為主地促使當事人達到離婚的目的,或是使當事人堅定離婚的意志。而應在接受委託時,深刻領會當事人真實意圖,掌握“合”與“離”的精神實質與法律內涵,運用靈活的工作方法,力爭使糾紛雙方握手言和、重歸於好。確實沒有和好可能或沒有和好必要的,在維護當事人利益的同時,又能使矛盾控制在最小範圍,以至“好合好散”,從一個家庭的穩定來維護整個社會的穩定。
對於如何保持夫妻親密關係維繫問題,經研究中、英、美、法、德、日等國家關於夫妻關係及男女心理專著,發現男女在胎兒時期由於荷爾蒙的刺激差異而大腦發育就有不同,並由此而發展為男女間七十三處心理差異。在處理夫妻關係時,由於雙方未能認識到各自對事物的心理反映差異,且大都套用父母輩、甚至祖父母輩的夫妻關係相處的模式,在現代社會生活理念的衝擊下,必然產生各種看似“不可調和”的矛盾,亦或發生夫妻間的相敬如冰”。而其實,一旦掌握男女心理的差異,並學習一定的夫妻關係相處技巧,夫妻關係必會更為親密、温暖和幸福。而法律與婚姻心理調整的有機結合,使得婚姻關係調整的積極效果日臻完美。實踐表明:讓來訪者在“安全”的環境下作出改善婚姻關係的努力,消除來訪者利益關係的顧慮,比單純的心理調整效果要明顯的多。
二、婚姻律師的相關工作
1、 婚前、婚內財產公正
2、 提供法律諮詢,進行解除婚姻關係利弊的分析
3、 起草離婚協議、子女撫養協議、財產分割協議
4、 相關訴訟證據的調查、收集
5、 離婚調解
6、 參加法庭辯論
7、 代為申請執行
8、 代理國內、涉外離婚訴訟案件
三、婚姻律師的作用
婚姻律師在婚姻家庭及繼承案件中,能代為起草協議、起訴書、代書遺囑、遺囑見證、遺囑執行及遺產監管;代理遺囑繼承、代理離婚訴訟、家庭財產訴訟;代理追索撫養費、贍養費訴訟;代理重婚、虐待、遺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解除婚姻關係的途徑
通過確認婚姻無效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四種)
我國婚姻規定了四種無效的婚姻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如果具備上述條件,解除婚姻關係不會困難,一般通過一次訴訟便能解除婚姻關係。
通過撤銷方式解除婚姻關係(一種)
我國婚姻法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提請當事人注意,如果是受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撤銷婚姻的主張。超過一年的時間,只能通過訴訟離婚予以解決。
四、注意事項:
被確認無效婚姻、撤銷婚姻在財產權上有如下後果:
1.夫妻之間不發生繼承關係;
2.同居期間的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同居期間的財產認定較為複雜,同時會照顧無過錯方。
如果您既不能協議離婚,也不具有無效、可撤銷的情形應當通過下面的方式來解決您的婚姻問題。
調解無效,應當准予離婚的情形(五種)
感情破裂是我國婚姻法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調解無效,可判決離婚的情形(十種)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0.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現在離婚率不斷上升,有的夫妻為了爭財產而選擇通過婚姻律師來結束這一爭論。但是,婚姻律師不是萬能的,律師只能解決理論的東西,夫妻二人的感情是無法通過律師來判斷的,所以,也希望各位讀者在打官司時要理智,不要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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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中國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攜帶的證件或材料有: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户口簿。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由婚姻登記機關提供)。3、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紅底合影照片。法律依據:《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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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生子需要付撫育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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