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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婚姻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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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婚姻指的是什麼

脅迫婚姻顧名思義就是指婚姻關係中的一方或雙方是受到他人的脅迫而締結的婚姻關係。在我國《婚姻法》中有關於脅迫婚姻的具體規定,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相信介紹一下脅迫婚姻的詳細內容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脅迫婚姻指的是什麼

婚姻關係中的一方或雙方是受到他人的脅迫而締結的婚姻關係被稱為脅迫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因為脅迫當事人結婚,違反了婚姻自由和結婚完全自願的原則。所以,法律賦予受脅迫一方撤銷該婚姻的權利。但是申請撤銷婚姻,應當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規定以上的時間限制,既是尊重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同時也是出於維護婚姻穩定的目的。

申請撤銷婚姻,應當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規定以上的時間限制,既是尊重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同時也是出於維護婚姻穩定的目的。

在判斷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行為人必須實施了脅迫行為,這種行為足以達到讓被脅迫者產生恐懼,或直接現實地對被脅迫者進行身體上或精神的傷害。

2、行為人的脅迫行為具有違法性。比如男方對女方説“你不與我結婚,這塊手錶就不送給你”,這裏,男方的言行僅僅是取消贈與的表示,並不構成非法脅迫行為;而如果男方對女方説“你不與我結婚,我就將你家的房子燒了、父母殺了”,男方的這種言行就是非法脅迫行為。

3、行為人在主觀上需要脅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受脅迫人的身體或心理造成損害,為了達到迫使受脅迫人結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損害後果的發生。

4、受脅迫方因行為人的脅迫行為而不得不違背自己的意願,按照脅迫者的要求,同意結婚。

二、脅迫結婚的證據有哪些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則,任何受脅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銷的。一方受脅迫與另一方登記結婚後,可以通過提交如下的證據來撤銷婚姻關係:

1、身份證據

(1)當事人的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明;

(2)結婚證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婚姻關係成立的證據。

2、時間證據

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受脅迫的證據

可撤銷婚姻的法定理由只有一個,就是受到了脅迫。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婚姻法第十一條所稱的“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情況。所以如果發生了可撤銷婚姻關係糾紛,雙方當事人必須圍繞是否存在受脅迫或者沒有脅迫的事實提交相應的證據。

閲讀完上文的內容後,相信大家都已經比較清楚脅迫婚姻具體是指什麼意思了吧。各位在對脅迫婚姻進行判定的時候有一些具體的注意事項,本站小編一併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婚姻 脅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