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脅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一、被脅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脅迫結婚不屬於無效婚姻,屬於可撤銷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判斷脅迫婚姻時注意什麼
在判斷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行為人必須實施了脅迫行為,這種行為足以達到讓被脅迫者產生恐懼,或直接現實地對被脅迫者進行身體上或精神的傷害。
2、行為人的脅迫行為具有違法性。比如男方對女方説“你不與我結婚,這塊手錶就不送給你”,這裏,男方的言行僅僅是取消贈與的表示,並不構成非法脅迫行為;而如果男方對女方説“你不與我結婚,我就將你家的房子燒了、父母殺了”,男方的這種言行就是非法脅迫行為。
3、行為人在主觀上需要脅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受脅迫人的身體或心理造成損害,為了達到迫使受脅迫人結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損害後果的發生。
4、受脅迫方因行為人的脅迫行為而不得不違背自己的意願,按照脅迫者的要求,同意結婚。
三、受脅迫的婚姻期限怎麼確定
1、自受脅迫方結婚登記之日起計算,即受脅迫方應當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決定是否申請有關部門撤銷其婚姻的效力。
2、自受脅迫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計算,即受脅迫方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決定是否申請有關部門撤銷其婚姻的效力。
關於脅迫婚姻的離婚有效期從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如果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
可撤銷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當事人對締結婚姻關係的合意,即違反了“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男女雙方或一方受他方或者第三者脅迫而締結婚姻,但男女雙方結婚所需的實質要件。根據規定,因受肋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本人。
-
北京積分落户政策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北京積分落户政策規定申請人應當持有本市居民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在北京連續購買社保超過七年以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申請人應當無犯罪記錄。落户指在某地報入户口,長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備落户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户該地。法律依...
-
結婚户口的遷移手續怎樣辦理
律師解析:辦理結婚户口遷移手續的方式:1、向遷入地户籍登記機關提交户口本、結婚證、身份證等材料,申請户籍遷入;2、向原籍地户籍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3、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遷出證,申請户籍登記。...
-
辦理結婚證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析:辦理結婚證規定是:1、登需要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的證明、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等材料;2、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3、其他規定。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
-
結婚證剛領了能撤銷的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結婚證剛領了一般不能撤銷。但存在特殊情況的除外。例如,因受脅迫結婚,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