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1、未滿18週歲的人申請變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其中屬在校學生的,需提供學校同意變更姓名證明)。
2、對於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須由雙方共同協商提出書面申請,並攜帶户口、身份證、孩子的户籍、離婚證到公安機關辦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出具保證書或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對方失蹤。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姓名而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3、對於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後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應區別以下不同情形,准予當事人及監護人憑相關證明辦理姓名變更手續:
(1)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16週歲以上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2)16週歲以下10週歲以上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或繼母,或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4)18週歲以上的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和單位(村居)相關證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18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18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
有過錯的一方能否起訴離婚
律師解析:能。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起訴離婚。有過錯的一方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法...
-
小三無力償還老公贈予的錢財怎麼辦?
律師解析:儘快對小三提起贈與合同糾紛之訴。如果能夠協商可儘量協商,無法協商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請保全。首先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
-
什麼是家事代理權
家事代理權,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務與第三人為一定法律行為時相互代理的權利,即夫妻於日常家事處理方面互為代理人,互有代理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條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
-
如何查自己有沒有案底?
律師解析:攜帶身份證去户籍地派出所查詢。但是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會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一般情況下,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公民個人因考學、參軍、招工需要,可以自行向公安機關申請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