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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建築算不算違章建築

一、圍牆建築算不算違章建築?

圍牆建築算不算違章建築

圍牆建築是否算違章建築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建設規劃工程許可證,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

2、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建築。

3、擅自改變了規劃使用性質建設的建築。

4、擅自將臨時建築建設為永久性的建築。

二、強拆違法建築的規定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條建設單位未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三、辦理建設施工許可證的條件是什麼?

(1)施工場地已基本具備施工條件;

(2)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3)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4)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單位。

(6)有滿足相關設計規範要求的施工圖紙;

(7)已在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質量、安全監督註冊手續;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50%;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30%。

總的來説,我國法律制度並沒有明確規定不允許存在圍牆建築,只要圍牆建築的修建過程是合法的,肯定不算違章建築,若確認是違章建築,城鄉規劃局會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時間內自行拆除,超過時間沒有拆除,也未申請行政複議的。城鄉規劃局可依法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