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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反家庭暴力法中家暴離婚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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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家庭暴力法中家暴離婚的規定是什麼?

2022年反家庭暴力法中家暴離婚的規定是什麼?

因家庭暴力想離婚首先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無過錯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醫院的病歷、報警記錄,還有以前發生家庭暴力的相應證據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遭遇家庭暴力,為了在離婚訴訟過程中處於有利的地位,爭取到更多的權益,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準備:

(一)一旦出現婚姻麻煩,並已經產生離婚的念頭,一定儘早到婚姻專職律師處進行一個詳細的全面的諮詢,這些諮詢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子女情況,律師的諮詢會根據你的案情和婚姻糾紛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並給予一個總括性的指導意見,便於當事人的後期操作。

(二)儘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發生矛盾時一般對此毫無戒備,但請您早作準備,以防萬一。因為大多數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總是在這方面根本從未留心。上述資料包括:結婚證、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摺存單、借條、股票帳户、貴重財產發票……上述憑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保存複印件留做底案,帳户號均要詳細作記錄。

(三)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經常發生一方當事人的工資卡、手機、個人貴重首飾,甚至是自己父母贈與的有價值財產被另一方奪走的情況。

(四)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包括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包括針對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並就醫,造成了證據的滅失,再比如夫妻曾簽署過書面的離婚協議書又丟失了。婚姻訴訟不同於其它民事經濟案件的訴訟,證據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積累,這對婚姻關係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護意識的要求。因此,建議當事人在證據取得方面,在律師的指導下,儘早着手準備。

(五)保持冷靜,抓住有利時機進行離婚的談判或調解工作:許多婚姻糾紛不一定需要對簿公堂才能解決,通過親友的介入或律師的介入,在雙方中間進行調解,有時也能促成雙方和氣的解除婚姻關係。這樣可以避免夫妻雙方耗時耗財,又能避免雙方互相攻擊和傷害,避免了離婚以後雙方關係僵化,為維護社會生活的良好秩序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一旦條件成熟,立即着手準備起訴的材料,包括確定法院的管轄權,書寫民事起訴書、授權委託書,準備結婚證、身份證、大宗財產憑證及訴訟費,同時要提起財產保全的,還應當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主動調查蒐集證據的,還應當準備“調查申請書”,另外所有的相關證據材料都應當全部備份。

二、家庭暴力導致離婚,起訴程序是什麼?

1、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第一步先寫離婚起訴狀

(1)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3)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4)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2、準備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所需要的證據,這裏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

3、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離婚,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請離婚時,首先要寫起訴狀,説明起訴的理由。其次,應該收集對方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最後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和證據,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等待法院調查後辦理立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