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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着拘留的情況

家庭暴力着拘留的情況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為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的關鍵詞。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係密切者的身體虐待。全國婦聯的一項最新抽樣調查表明,在被調查的公眾中,有16%的女性承認被配偶打過,14%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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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遭受家庭暴力後的情況


對於家庭暴力過程已經結束的受害者,應當及時到醫院檢查治療並進行取證,以便為後來的維權做好證據上的準備,此時的維權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1、受害者可以到居住地附近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以及自己所在單位提出請求,以上這些部門應當找到施暴者進行調解。

2、受害者可以打110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此時實施暴力造成受害者輕微傷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給予施暴方治安管理處罰,如警告、罰款、拘留。

3、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婦女可以以家庭暴力為由要求離婚,在離婚時獲得包括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在內的離婚損害賠償。

4、對於已經構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為,受害者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對於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者或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對於被害人因受到強制、被恐嚇等園藝不能告訴或者由於年老、疾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代為告訴。

5、受害婦女可以及時向婦聯或婦女共益組織等求助。

家庭暴力不論是對受害者還是對於整個家庭可能都會帶來難以想象的負面影響,對受害者以及家庭成員的身心健康以及今後的發展可能都會留下難以抹去的陰影,因此建議當事人遇到家庭暴力時應當果斷採取措施。至於家庭暴力維權途徑,上文中也作出了分析,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