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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流程

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流程

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流程

2021年民法典生效後,協議離婚多出一個冷靜期制度,具體應該怎麼離婚,李律師這裏詳細介紹全流程。

一、夫妻雙方共同、親自提出離婚登記的申請

夫妻雙方應當攜帶的材料:

1、雙方的身份證、户口簿原件;

2、結婚證原件;

3、離婚協議書;

4、雙方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2寸)

二、初審

1、婚姻登記機關是否有管轄權;

2、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3、離婚協議書是否自願、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4、雙方是否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5、雙方的結婚登記是否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三、受理

1、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書內容的意願;

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簽名;

3、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

四、審查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

五、接收材料

六、30日的離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內可隨時撤回離婚登記的申請

七、離婚冷靜期滿30日內,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離婚冷靜期滿後30日內,雙方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雙方撤回離婚登記的申請,婚姻關係不解除。

八、登記併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