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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協議離婚

法律1.82W
民政局協議離婚

民政局是國家機關,如果男女雙方當事人情投意合,想要結婚的,是需要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的。可能有的夫妻雙方當事人結婚以後,又覺得彼此不合適,想要辦理離婚。有的朋友就會疑惑,究竟民政局可以離婚嗎?下面,本站網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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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協議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協議離婚程序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