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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需要經過訴訟才能離婚

哪些情況需要經過訴訟才能離婚

一、哪些情況需要經過訴訟才能離婚

通過訴訟離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一方要離婚,但另一方不同意離婚。

(2)雙方均同意,但對財產的分割、債務的承擔、子女的撫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需要法院分割的。

(3)一方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離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想要離婚的。

(5)一方人在國外學習或工作,無法回國,另一方人在國內,想要離婚的。

(6)雙方就離婚、財產、子女等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但是沒有時間回户籍所在地辦理相關手續的,可以選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走無爭議離婚的訴訟程序解除婚姻關係。

二、第一次起訴離婚沒判離,接下來怎麼辦

第一是不要撤訴。很多人在知道可能被駁回後,會進行撤訴處理。在此鄭重提醒,不要撤訴!要讓法院進行判決,只有經過了判決,才算真正的提起了訴訟,否則將可能永遠面對被駁回的風險。換言之,提起離婚訴訟,一定程度上只有經過了敗訴才能取得勝訴。

第二是不要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維持一審的判決,其中還涉及到上訴費、二審審理期限等等,所以上訴費時費力而且是無用功。在一審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即可。

第三要充分準備。拿到判決後要仔細分析敗訴的理由,就存在的額問題進行研究,夯實證據。要留意對方財產變動的情況,儘可能多地收集對方的財產線索,以免對方轉移財產。

第四要分居。一審判決作出後,最好保持和對方分居的狀態。因為根據民法典,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當然,如果有其他家暴、吸毒違法情形,可在一審判決生效6個月後直接提起離婚訴訟。

夫妻離婚需要考慮成本問題。如果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能夠協商一致,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成本是比較低的。如果夫妻雙方矛盾比較大,不能對以上問題協商一致的,夫妻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委託律師辦理離婚案件,這些成本問題需要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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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離婚 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