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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只能進行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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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只能進行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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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我國《婚姻法》中規定的離婚方式是有兩種的,就包括了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做出選擇。但在一些情況下,可能就只能進行訴訟離婚了。那到底哪些情況下當事人只能進行訴訟離婚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什麼是訴訟離婚

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就必須通過法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為解除婚姻關係設立了兩種方式:第一,協議離婚,即通過到法定的部門(民政局)登記,將離婚協議備案到該部門後,領取離婚證,從而解除婚姻關係。第二,訴訟離婚,即通過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經過法院審理後,以判決書或是調解書的方式來強制解除婚姻關係。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我國《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二、哪些情況下只能進行訴訟離婚

關於訴訟離婚的情形可概括為以下幾種:

1、離婚只是單方意願,對方根本不同意離婚。

2、雙方對離婚無異議,但對財產的分割、債務的承擔、子女的撫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離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離婚的。

5、一方人在國外學習或工作,無法回國;另一方在國內,想要離婚的。

6、雙方就離婚、財產、子女等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但是沒有時間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可以選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走無爭議離婚的訴訟程序解除婚約關係。

7、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後,想通過法院調解書的方式來增強協議的效力,也可以選擇走無爭議離婚的訴訟程序來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

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此時對於當事人而言,最終的目的都是想要解除婚姻關係。但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只能進行訴訟離婚,而不能通過協議方式解除婚姻關係。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訴訟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