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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訴離婚需要做哪些

離婚8.59K

(1)瞭解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子女情況。
(2)儘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結婚證件、户口本、房產等財產憑證。
(3)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
(4)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
(5)保持冷靜,抓住有利時機進行離婚的談判或調解工作。
(6)一旦條件成熟,立即着手準備起訴的材料。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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