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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撫養權確定考慮因素有哪些?

一、離婚撫養權確定考慮因素有哪些?

離婚撫養權確定考慮因素有哪些?

離婚撫養權確定考慮因素有以下方面:

1、孩子的年齡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2、是否患有嚴重疾病、是否履行了撫養義務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週歲的子女,

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3、是否已做絕育手術、是否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對已滿兩週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二、孩子撫養費怎麼支付?

1、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3、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離婚後,通常是一方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另一方獲得探視權。如果是起訴至法院,讓法院確定撫養權的歸屬,那麼法院在判決之前,需要綜合孩子的年齡、雙方的撫養能力、孩子的意願等因素。法院在確定撫養權歸屬之後,可能還需要近一步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標籤:離婚 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