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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後離婚前財產是共同財產嗎?

一、復婚後離婚前財產是共同財產嗎?

復婚後離婚前財產是共同財產嗎?

不是。一般來説,離婚之後財產的劃分就屬於個人財產範圍,在復婚時未對財產做約定的,不算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婚後仍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復婚而影響婚前財產的歸屬。如果離婚期間一方所負的債務,應由該方以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未予清償的,在復婚後可追及離婚期間為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即個人債務,而非成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1、工資、獎金。這裏的“工資、獎金”應作廣義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目前我國職工的基本工資只是個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甚至還存在着一定範圍的實物分配,這些共同構成了職工的個人收入,當然,在一些現代企業或外資企業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資、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權等,這些收入都屬於工資性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2、生產、經營的收益。如果説工資、獎金屬於夫妻的勞動所得,那麼,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既包括勞動所得,也包括大量的資本性收入。這裏的“生產、經營收益”,既包括農民的生產勞動收入,也包括工業、服務業、信息業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收益。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有越來越多的人買賣股票和債券,投資於公司、企業經營,還有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資本或籌資興辦公司、企業,這些人成為大量資本的擁有者,經營收益豐厚。這些經營收益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認定,復婚之後離婚之前的財產一般不是共同財產,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