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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機關管買賣婚姻買賣婚姻如何處理

什麼機關管買賣婚姻買賣婚姻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民政局的婚姻登記管理處或者人民法院管理買賣婚姻。
當事人因買賣婚姻受到傷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侵害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如果情節惡劣,可以按照拐賣婦女、兒童罪處理,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