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給孩子算什麼?
如今離婚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一些夫妻在感情破裂後,往往通過離婚的方式結束當前的生活。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會涉及到很多事情,包括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問題,有些時候,雙方會商量將離婚房產留給孩子。那麼,離婚房產給孩子算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離婚房產給孩子算什麼?
首先,離婚協議中把房子過户給孩子屬於贈與行為。這個贈與行為不是單獨的一個贈與行為,是結合了受贈人父母就解除婚姻關係、撫養權歸屬等一系列問題作出的一個利益情感平衡的行為,帶有濃厚的特屬身份關係行為,是依附於孩子父母夫妻關係解除的特殊贈與行為,既然是有身份關係的贈與,就不適用《合同法》第186條第2款關於任意撤銷贈與之規定。
其次,即使雙方沒有及時按離婚協議履行過户手續,將房產過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據合同法規定行使撤銷權。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據此規定,如離婚協議中已經明確房子歸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詐脅迫等違法情形,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
物權法關於物權法定的規定,主要是為了使物權變動通過登記產生社會公示公信力,保護社會交易安全。離婚協議中的一方在離婚後,又對將房產過户給孩子的約定反悔,並不涉及第三方保護。因此其反悔主張不能被支持。
二、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通過上文,小編給大家分析了離婚房產給孩子算什麼這方面的知識。按照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後,是可以將房產留給孩子的,這樣的話,房產就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一般來説,雙方應該選擇贈與的方式將房產過户給孩子。具體手續也比較簡單,當事人帶着相關資料到房產局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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