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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離婚房子過户給女方要錢嗎?

一、如果夫妻離婚房子過户給女方要錢嗎?

如果夫妻離婚房子過户給女方要錢嗎?

需要。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其實離婚房產過户費用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如果是辦理完畢離婚手續後,那麼“產權更名”實質上是轉移登記,是需要繳税的。

由於離婚造成的房屋產權過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權的變動,是不需要繳納交易税費的。但是需要繳納以下手續費:

1、析產公證費用(500-800元):沒有離婚判決書的話需要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果有判決書則不需要此流程。

2、析產登記手續(50元)。

3、取證(5元)。

二、夫妻離婚後房產過户費用

1、交税類:契税,按照房產總額的百分之二收取。印花税,按照房產總額的萬分之五收取。

根據我國共有房產重新進行分割或歸屬其中一方的,不徵收契税。但是原本屬於夫妻一方的房產,如果離婚時權屬發生改變的,應當按照贈與行為來徵收契税。

2、交費類:登記費,80元。交易手續費,按照房產總額的百分之二收取。工本費,20元。

三、房屋的過户流程是什麼?

離婚房產過户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户免徵契税的證明。如果不是因為離婚分得的房產,在房產過户時就需要繳納契税。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手續後,就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户手續,具體的過户流程有: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置辦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一旦離婚了,也要對房產進行分割,確定分給一方的,那麼就要去辦理房產過户,而離婚過後的房產過户,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的,還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