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結婚後置換了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不是?

結婚後置換了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不是?

一、結婚後置換了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不是?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夫妻另有約定外,均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只限於婚後所得的財產。所謂“婚後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係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並非所有的婚後所得財產均是共同財產。婚後所得的財產依照婚姻法第18條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第17條第4項、第18條第3項將婚後一方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分為兩種情形:如果遺贈或增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即屬於接受贈與的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否則,婚後一方接受贈與或遺贈所得的財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房產分割辦法是怎樣的?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綜上所述,如果是婚後父母出資買房的,那麼也是屬於個人財產,除非父母明確指定是贈與夫妻倆的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婚後是由夫妻購買的房子,那麼大部分情況都是屬於共同財產的,不管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