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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哪些屬於共同財產

離婚哪些屬於共同財產

隨着近年來離婚率不斷增高,我國婚姻法也對夫妻的財產方面做了比較明確的規定,所以當您選擇離婚的時候先了解下有關共同財產這部分的相關情況,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在夫妻雙方還存在夫妻關係的範圍內,兩方不管是誰取得的財產原則上都稱為夫妻財產,這其中就包含我們熟知的工資和資金,同樣還包含了我們不經常提到的知識產權等收益。對於特殊的一些財產,例如繼承了住房、養老等收益,如果有明確的規定則按照相關規定和比例執行,如果沒有明確的規定,那麼這部分也應該算作夫妻的共同財產。下面就來具體的為您介紹下那些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財產的產生時間都是夫妻關係還存在的情況下:

第一點是工資和獎金,這部分應該是大多數人都認同也知道的共同財產,再有夫妻關係的期間,雙方的工資、獎金或者其他的福利補貼都是共同的財產,這一點很好理解也很常見。

第二點是從生產或者經營產生的收益,這一點和工資還是有區分的,這是指如果在夫妻存續期間,不管是誰產生的收益都要算作共有財產,就算是隻有一方參與生產,但是還是要算作雙方的財產。

第三點是知識產權的收益,這部分收益在普通家庭一般不會產生,所以經常會被忽略,但是其實也有很多家庭會牽扯到這個方面,在夫妻期間產生了一些知識產權的相關收益,無論是哪一方產生的都算作是共有財產。

第四點是關於繼承和財產這部分,這部分基本上是所有人都會面對的,如果在夫妻存續期間,沒有特別規定,就屬於夫妻公共財產,就算是還沒有實際佔有,但是已經發生了繼承,也屬於雙方共有財產。

第五點就是除了上述可以很明確表達出來的財產,對於其他特殊渠道收益來的財產也屬於共有財產。

第六點雙方取得的公積金以及住房補貼還有養老金等也是共有財產。

以上是共有財產的基本情況,還有一些相對特殊的情況沒有在裏面,當您發生婚姻問題的時候還是以雙方多溝通為主,看看能不能從協商和調節雙方的問題,共同去處理,畢竟走向離婚的道路是我們都不願意看到的,還是希望大家能夠幸福美滿。如果真的不幸要走上離婚的道路,還是要在自己合理的範圍內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利益,不讓受到侵害。希望這個文章對大家有所幫助。

標籤:離婚 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