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查對方財產的方式有哪些
一、離婚查對方財產的方式有哪些
(1)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2)申請法院調查,很多朋友會説那我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財產,請法院調查。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於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餘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3)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二、離婚時轉移銀行存款怎麼辦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並且知道相關儲蓄信息的情況下,擅自將存款以現金取出,(以銀行轉賬方式取會留有流向痕跡),口頭上聲稱該款已用於生活日常開支,實際另存銀行或以他人名義另存銀行。處理方式: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調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賬户的申請的,在一方聲稱取的錢全部用於生活開支進行辯駁時,可考慮:
1、存款取出的時間,時間長短決定了消耗數額,以及取款的動機。
2、存款取出的數額,鉅額的存款不會在短時間內消耗殆盡。
3、一方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相關證據,用於反駁和抗辯。
4、其他相關事實以及證據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開支情況以及另一方資金流金情況。
在一般情況下,對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是可以自己先進行私下的調查。個人在調查財時,是可以首先調查對方關於存摺工資以及有無房產證等相關方面的調查。其次還,還可以聘請專門的公司律師,或者是向法院申請調查。
-
離婚時夫妻怎麼爭分紅財產
一、離婚時夫妻怎麼爭分紅財產?如果股權是婚後財產,那麼股權帶來的所有收入都是共同財產,爭夫妻共同財產的方法有協商和訴訟這兩種。1、《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入(3)知識產...
-
一方婚前拆遷房共同財產嗎?
一、一方婚前拆遷房共同財產嗎?一方婚前拆遷房是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共同財產;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經營勞動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將其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那麼就一直是個人財產,不會因為長期共同生...
-
婚後取得的股權但實際還沒有出資要分割嗎
婚後取得的股權但實際還沒有出資要分割嗎結論:股份作為一種財產形式,股東是否已經實繳註冊資本對股東參與決策、分紅,轉讓、質押股權等權利沒有實質性影響,實際並未繳納出資額,僅僅是認繳,不屬於財產的抗辯,且是否實際出資也不影響案件的實體處理。如果在離婚時沒有涉...
-
簽完婚內財產協議可以反悔嗎?
現在很多夫妻為了以防自己在婚內的權益受到侵害,或者是處於其它的原因考慮會簽訂財產協議,來確定財產的處分以及產權的歸屬問題。但是也會遇到有些人在簽訂協議之後會覺得協議不利於自己而反悔,不按照協議的內容來履行。當事人要知道一旦簽訂了財產協議對雙方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