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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產公證詳細解釋有哪些

夫妻離婚房產公證詳細解釋有哪些

對於每一個想要安居樂業的人來説購房無疑是必定要經過的道路,但要將這一志向變為實際,您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要完成買、賣的各項步驟和手續,這中間您會碰到許多法律難題,需要您打點好與各方面的關係,在這過程中,公證能夠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務。那麼針對夫妻離婚房產公證嗎?離婚後房產怎樣公證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呢?本站小編將會為您解答。

一、離婚後房產是否需要公證

如果在離婚時沒有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過分割的,離婚後可以另行分割,不需要公證。只須憑協議和離婚證書、證明所分割的財產系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證據材料去辦理相關過户手續即可。

離婚財產公證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達成協議,到公證處辦理離婚財產公證。協議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後自動生效,無需辦理財產公證。訴訟離婚的,法院對夫妻財產分割進行判決的,在判決書生效時,離婚財產分割生效,因此,訴訟離婚也不需要離婚財產公證。

二、離婚後房產怎樣公證

1、當事人要準備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這幾種資料,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離婚房產分割協議必須是符合要求的離婚房產分割協議書,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離婚房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房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對離婚後房產是否需要公證和離婚後房產怎樣公證的疑問,您弄清楚了嗎?現實生活並不是那麼簡單的,很多時候離婚證未辦理下來,雙方又達成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一方想要確定離婚財產分割,以防對方變卦的,此時就需要辦理夫妻離婚財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