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農村老房怎麼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農村老房怎麼分割

一、離婚財產分割農村老房怎麼分割?

離婚分割農村房產的方式一般只有競價取得和作價補償兩種方式,不能採取向社會公開拍賣的拍賣分割方式。而且,農村的自建房不一定都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婚後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確認農村老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的分割方式就是在開頭瞭解到的這兩種。不過,有很多財產分割的案例都存在着一些實際上比較難以操作的問題,就像是股權分割,這些問題不能只考慮夫妻兩個人的利益,還有其他股東及公司章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