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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歲離婚財產怎麼辦

五十歲離婚財產怎麼辦

五十歲離婚財產怎麼辦?

五十歲離婚後財產的分割按照共同財產平分的原則進行,具體如下:

1、婚後收入所得不管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法律依據: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62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民法典》第1087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時效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這些規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訴訟離婚而言,訴訟時效為三年”。但如果在協議離婚中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就不應當適用“兩年”的時效規定,而應適用“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和“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即訴訟時效為“一年”的規定。

綜上所述,不管是結婚了多少年都有可能因為某些原因而必須離婚的,夫妻的年齡並不是財產分割具有特殊規定的依據,五十歲的夫妻離婚後財產也是需要將共同的部分平分的,而且能夠確定是個人所有的物品依舊也會被認定為是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