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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離婚財產怎麼分小孩五歲

兩人離婚財產怎麼分小孩五歲

兩人離婚財產怎麼分小孩五歲?

父母如果離婚,婚後財產雙方平均分割,和孩子沒有任何關係。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個人財產,歸一方所有不能分配)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房子不是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你家的房子不是送、繼承的——只送給某個人的或只由某人繼承的)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二十七條 “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前提:房子是共同財產)綜上:財產=房子(變賣後的價款)— 共同債務,然後再進行分配!也可以先分配,但是雙方先要協議各自應負的債務比例!

原則上財產分配是由夫妻雙方協議的(協議離婚——雙方自願離婚)

雖然新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當中也指出,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要秉承着照顧有孩子和女方權益的相關原則,但要撫養孩子這絕對不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對共有財產的分割的。孩子的年齡問題其實是會對撫養權以及撫養費的支付數額等這些問題產生影響,不要把孩子和夫妻之間的財產混淆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