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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十多歲離婚財產怎麼分

一、50十多歲離婚財產怎麼分

50十多歲離婚財產怎麼分

夫妻不管是多大年齡離婚,在財產的分割上,其實都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做出。分割共同財產的時候,首先由夫妻雙方協商處理。要是無法協商達成一致的話,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據財產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做出分割,此時可以適當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離婚可以分割哪些財產

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需要對共同財產做出分割。若是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按照規定就是不能分割的。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

那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指的是哪個時間段呢?

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

夫妻共同財產具體的應包括: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民法典》中明確了,在夫妻打算解除婚姻關係的時候,如果有共同財產的話,需要一併做出處理,也就是我們説的分割共同財產。當然,若離婚夫妻還有共同債務沒有清償的,一般需要先用共同財產來清償。清償之後還有剩餘,雙方再實際對財產做出分割。通常情況下,離婚夫妻分割財產是均等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