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短婚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割?
一、離婚短婚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割?
(一)此房產由一方當事人出資購買,對方當事人對房產沒有任何的貢獻價值,這種個情況下,不管房子是兩人結婚之前購買,還是兩人結婚以後購買的,因為是一方自己出錢購買的,因此房產只是一方的財產,房產的增值部分也只能出錢購買房產那方當事人的財產。
(二)該房產是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出錢購買的,那麼離婚的時候應當把該房產按照共同財產去分割,關於增值那一部分的價值也不用單獨的來計算。
(三)該房產是一方購買,對方一起還的房貸,這時候要考慮房產的增值部分,在婚姻關係解除的時候,法院會根據需要撫養子女的一方以及照顧女方的原則,來分割增值部分的價值。
二、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原則具體
第一條原則,財產分割採取雙方平等的原則。也就是離婚的時候,我國法律根據平等的原則來分割雙方當事人的共同財產,分割雙方當事人的共同債務,這條原則體現的公平公正,但是具體的案件還要做具體的處理方案,此條原則可以作為判定參考。
第二條原則,財產分割要保障婦女和照顧子女的一方利益。可以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將重要的財產,比如房產這一類判給女方或者是照顧子女的一方當事人,或者在分割財產的時候適當的多分給女子這一方或者是照顧子女這一方當事人。同男子來比較,女子在生活能力上都要相對弱一些,我國法律也是為了照顧女性才制定了這一規定,女性更需要社會的關愛,特別是離異的婦女以及要撫養子女的婦女。
第三條原則,分割財產的時候,要對雙方的需求性進行參考。不同的財產要被雙方分割,其財產對當事人的經濟價值很重要,根據雙方對財產種類的需求加以分割。涉及到有些財產不能分割的情況,財產的受益方應當給予對方當事人相應的經濟補償,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
離婚財產分割的相關情況認定必須結合夫妻對共同財產的認定情況來確定,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堅持公平平等的原則分割,但對於一方財產是不可以分割的,所以如果房產只要在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下,才可以對增值部分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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