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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轉移財產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離婚糾紛轉移財產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離婚糾紛轉移財產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前轉移財產證據有哪些

1、對方有轉移財產意圖但尚未開始轉移

在進行離婚訴訟前,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形式防止其進行婚前財產轉移。財產保全又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兩種。

(1)、訴前保全是指當事人尚未起訴前就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這一般適用於情況緊急的情形,如還未起訴時就發現對方要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的15天內,申請人必須起訴,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護。

(2)、訴訟保全是指當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訴後,發現對方有毀損、藏匿、轉移、變賣財產等跡象時,申請法院採取的財產保護措施。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後,負有保管被保全財產的義務人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隱藏、轉移、毀損或變賣財產。

2、對方已經開始轉移財產  在離婚過程中,如果發現對方已經開始轉移財產,一定要小心謹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始着手收集:

(1)、蒐集其存摺線索,記下其開户行,無論其將款轉入何方,都不會有太大影響,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記錄,法庭上讓其説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審核其轉款必要性;

(2)、對於一方私自轉移個人存款的情況,則建議另一方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並在平時注意蒐集對方的存摺線索,牢記開户行,以後可以通過查詢方式查詢對方的轉賬記錄,這樣無論對方將款轉至何處以及何時轉移,均可以查清;

(3)、蒐集其收入狀況的線索,必要時律師出面調查,如果對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見存款,法庭上責令其説明收入開支,審查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對於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和利用關聯企業惡意負債的:可以主張其行為無效,因為其顯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東利益。

(5)、對於製作虛假債務的:與債權人對質,詢問細節問題,列出提問提綱,審查債務形成時間,必要時做筆跡鑑定,審查債務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6)、如果出現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產,或者私自贈與第三人的情況,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張買賣合同無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並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處分夫妻重大共同財產,私自處分嚴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離婚財產轉移是違法的,只要有證據就可以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重現分割財產,並且可以不分或者是少分隱匿和轉移財產的人。離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在雙方結婚之後雙方的所有收入,不分割婚前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