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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財產轉移的後果是什麼

起訴離婚財產轉移的後果是什麼

一、起訴離婚財產轉移的後果是什麼?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司法實踐的處理時,一般應把隱藏、轉移、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毀損、變賣的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

二、如何防止夫妻隱匿共同財產?

分清財產性質。性質不同,歸屬不同。《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等歸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條規定,一方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均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掌握財產狀況。財權最好不交給一人,房產證書上註明自己為房產共有人,擁有企業股份的,關注財務報告、資產審計報告。有資金投入股市的,關注資金對賬單,掌握資金流量。這樣可及時發現套取現金而後轉移、隱匿。還要防止對方以親友名義購買房產,離婚後再過户到自己名下來轉移財產。

2、及早約定歸屬。《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財產約定一旦生效,財產分配也必須依約進行。

3、注重宣傳法律規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同時,法院還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宣傳法律規定會讓對方知道轉移隱匿財產後果,產生震懾作用。

4、特別注意外債。《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做假賬,證明經營失敗而負債是最普遍的轉移財產方式。要關注借款去向,注意銀行記錄、刷卡記錄,最好有相關證人,以防偽造債務。

5、保存相關憑據。按照《儲蓄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和《個人存款賬户實名制規定》第八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個人存款賬户情況。因此,可對大宗存款設聯名賬户。單獨設立的,更要多留心賬號、儲種、存入地。同時,要注意收集產權證複印件,傢俱、電器、貴重首飾購買發票,股東出資、財務報表、開户行、賬號等書面證明,以便按照《民事訴訟法》第64條、《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18條規定,在申請法院調查時提供證據及線索。

6、 迅速及時取證。將家電等財產拍照並請朋友在財產清單上簽字。發現擅自處理冰箱、電視等大件夫妻共同財產,特別是對方以孝敬父母、贈與等名義將財產轉移時,要及時制止。一旦發現轉移要立即報警或請居委會介入。報警記錄、筆錄、居委會證言都會成為法庭上有力的證據。

7、及時申請財產保全。為防止私賣房產、汽車,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還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轉移夫妻共有財產的後果可以説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不過像這種情況也得另一方發現並且主動告訴人民法院的情況下,法院才能依法處理的。如果自己也知道另一半轉移了夫妻共有財產,但拿不出任何實質性的證據,這樣的話,就無法追究轉移夫妻共有財產一方的法律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