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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網絡詐騙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近年來,全國各地發生的網絡詐騙案件數不勝數。重慶市民遭遇網絡詐騙時,如果數額較大,應該儘快報案。公安機關破獲案件後,會將犯罪嫌疑人移送給檢察院,由其發起公訴,最後重慶市人民法院做出判決。那麼重慶市網絡詐騙量刑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小編給大傢俱體講解下相關知識。

重慶市網絡詐騙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重慶市網絡詐騙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 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電信網絡詐騙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體標準如下:

1、電信網絡詐騙數額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兩個月刑期;

2、電信網絡詐騙數額達到3萬元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電信網絡詐騙數額達到50萬,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二、網絡詐騙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由此可見,按照重慶市規定,網絡詐騙金額達到三千元即構成犯罪,公安機關會立案偵查。重慶市網絡詐騙量刑從拘役、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等。法院在量刑的時候,會重點結合詐騙金額和犯罪情節。如果犯罪嫌疑人歸案後有立功表現,或者屬於從犯的,法院會考慮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