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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網絡詐騙案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相信大部分人都收到過不明的短信或者網頁鏈接,如果貿然點擊的話就有可能遭遇詐騙。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越來越猖獗,給不少人的財產造成了一定損失。我國司法機構也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方面,保持了高壓態勢,對於構成犯罪的,堅決移交檢察院發起公訴。那麼電信網絡詐騙案量刑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小編結合刑法有關知識給大家講解下。

電信網絡詐騙案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電信網絡詐騙案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網絡詐騙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綜上所述,電信網絡詐騙是詐騙的一種新型方式,不法分子主要通過發送詐騙短信、撥打詐騙電話等手段實施詐騙。檢察院將網絡詐騙案件移送法院後,法院會根據涉案金額對電信網絡詐騙案量刑,範圍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到最高的無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詐騙造成了被害人傷亡等後果,法院還會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