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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通訊網絡詐騙追刑標準是怎樣的?

目前,利用電信網絡詐騙的人越來越多,很多人直接打電話都是説“猜猜我是誰”,“您有一份價值多少的禮包未收取”,“公司目前正在做活動,只需要支付郵費就可以得到價值多少的什麼物品”,這些對於很對人來説,無疑是一種誘惑,但其實,這也正是在一步一步的掉進電信通訊落落詐騙的陷阱,那麼電信通訊網絡詐騙追刑標準是什麼呢?

電信通訊網絡詐騙追刑標準是怎樣的?

電信詐騙案件如何量刑?根據我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司法解釋”)規定,詐騙3000元至1萬元以上,認定為“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3萬元至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認定為“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5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我們發現有些犯罪分子故意規避法律,每次詐騙的數額就三五百塊錢,但是騙的人特別多。”公安部刑偵局副巡視員陳士渠説,“按照以前的規定,三五百塊錢立不了刑事案件,這次意見就明確,小額騙了多次的也要打擊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對詐騙案件的定罪,以“數額 情節”作為量刑標準。“情節嚴重,主要是依據犯罪手段是否惡劣、犯罪對象的特殊性、詐騙款物的性質等來確定。”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全浙賓告訴記者。“一宗案件涉及詐騙金額在12萬,量刑幅度在3到10年。如果是一般的詐騙案件,法院或將判刑3至4年;可如果這是一起電信詐騙案,則或將判刑5年左右。”

電信詐騙屬於“廣撒網”式的非接觸性犯罪。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往往難以查證。司法解釋中詳細規定,發送詐騙信息5000條以上,或者撥打詐騙電話500人次以上,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此外,司法解釋還規定,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費用結算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可見我國特別加大了對電信詐騙的打擊力度,電信詐騙的犯罪成本是很高的。”

綜上所述,電信通訊網絡詐騙追刑標準是以“數額 情節”來判別的,如果有詐騙到金額,那麼好説,直接以金額來計算,再處以判刑方式。但如果沒有詐騙到金額,只是採取了詐騙方式,那麼達到一定量的話,也會以其他情節來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