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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代購是否違法,應該注意些什麼

現在我國走向了大數據時代,越來越多的網上物品吸引人們的眼球。讓人足不出户便能購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除了這些,還有一種購物:微信代購,這種代購是指商家從全國各地帶回來的東西直接賣給賣家。這種方便便捷的方式十分受廣大消費者所寵愛。但是微信代購是否違法呢?

微信代購是否違法?應該注意些什麼?

一、微商也要營業執照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頒佈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

從事網絡商品交易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並且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證明、有效聯繫方式等真實身份信息。目前相當部分微商並未辦理工商註冊登記,也未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相應的身份信息,以“零門檻”“零審核”的方式直接開店銷售,涉嫌行政違法。

二、部分微商進行的海外商品代購,已經涉嫌走私根據《海關法》第47條規定:

從境外購物入境的,應當如實申報物品的種類、價格、用途等信息。入境物品“自用”的可以免税或者徵收較低的關税,“轉售”則要徵收較高的貿易關税,且不能免税。目前,微商境外代購的盈利大多來源於未繳納貿易關税,以“自用”免税入境,繼而改“自用”為“轉售”,從中牟利。根據《刑法》第154條第2項規定:“未經海關許可並且未補繳應繳税額,擅自將特定減税、免税進口的貨物、物品,在境內銷售牟利的”,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視其情節輕重及金額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三、部分微商參與的通過“分銷”“代銷”等模式銷售商品的行為,涉嫌違法傳銷

正常合法的銷售模式是商家從廠家或上家進貨,然後向下家銷貨,決定其利潤的是進價與售價之間的價差,下家之後的銷售行為與商家利潤無關。而傳銷的本質在於“多層次相關聯經營”,即商家的利潤不僅與進價、售價相關,更取決於下家之後的“銷售”行為。當前微商圈中存在不少“分銷”“代銷”模式,實行“跨級提成”,以代銷產品的名義招募代理,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並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數以及下線的銷售情況作為計酬返利的依據。根據國務院頒佈的《禁止傳銷條例》第7條及刑法第224條之一的規定:這一銷售模式屬於傳銷性質,視其涉案的層級、人數及金額情況,可能會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

通過微信聊天完成的交易,對方又沒有實體店鋪,建議消費者在微信交易時要充分保留證據。此外,律師還給出如下意見:

▲對於轉發的廣告要反覆確認,如果無法保證產品來源,就不要購買。

▲如賣家要求轉賬或支付寶直接付款,消費者要提高警惕,儘量選擇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即使出問題,也可以申請退款退貨。

▲不輕信異常優惠的商品信息,超低價商品往往有風險。

▲網購交易失敗時,應撥打官網客服電話諮詢,不接收可疑文件,不點擊不明鏈接,更不外泄手機驗證碼。

▲網絡騙子不僅利用釣魚網站進行詐騙,還會利用正規購物網站網址外鏈接等方式進行詐騙。消費者要時刻提高警惕,關注交易細節,防止受騙。

結果是肯定的,雖然微信代購是違法的,但是如果我國制定更完善的法律,便可以將這種便捷的方式推廣到我國人民的生活中去,讓我們足不出户便可以買到國外的產品。但是現在,希望我們從自身做起購買正當渠道的東西。

標籤:違法 微信 代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