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噪聲檢測標準是什麼?
汽車噪音不單只是對人造成影響,也是對環境的一種污染,所以國家制定了相關的噪音標準對車輛發出的噪音進行規範。客車噪聲檢測標準要根據機動車輛的相關噪音標準而定,一旦超過了規定的標準是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接下來本站網為您介介紹汽車噪音檢測的相關標準,請您往下閲讀。
機動車輛噪聲標準
(一)汽車噪聲檢驗標準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對客車車內噪聲級、汽車駕駛員耳旁噪聲級和機動車喇叭聲級作了規定,《機動車輛允許噪聲》和《機動車噪聲測量方法》對車外最大噪聲級及其測量方法作了規定。
(1)車外最大允許噪聲級汽車加速行駛時,車外最大允許噪聲級應符合表4-11的規定。表中所列各類機動車輛的變型車或改裝車(消防車除外)的加速行駛車外最大允許噪聲級,應符合其基本型車輛的噪聲規定。
(2)車內最大允許噪聲級客車車內最大允許噪聲級不大於82dB。
(3)汽車駕駛員耳旁噪聲級耳旁噪聲級應不大於90dB。
(4)機動車喇叭聲級喇叭聲級在距車前2m、離地高1.2m處測量時,其值應為90~115dB。
(二)汽車噪聲的測量方法
國家標準規定汽車噪聲使用的測量儀器有精密聲級計或普通聲級計和發動機轉速錶,聲級計誤差不超過±2dB,並要求在測量前後,按規定進行校準。
聲級計的檢查與校準
(1)在未接通電源時,先檢查並調整儀表指針的機械零點。可用零點調整螺釘使指針與零點重合。
(2)檢查電池容量。把聲級計功能開關對準“電池”,此時電錶指針應達到額定紅線,否則讀數不準,應更換電池。
(3)打開電源開關,預熱儀器10min。
(4)校準儀器。每次測量前或使用一段時間後,應對儀器的電路和傳聲器進行校準。根據聲級計上配有的電路校準“參考”位置,校驗放大器的工作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應用微調電位計進行調節。電路校準後,再用已知靈敏度的標準傳聲器對聲級計上的傳聲器進行對比校準。常用的標準傳聲器有聲級校準器和活塞式發聲器,它們的內部都有一個可發出恆定頻率、恆定聲級的機械裝置,因而很容易對比出被檢傳聲器的靈敏度。聲級校準器產生的聲壓級為94dB,頻率為1000Hz;活塞式發聲器產生的聲壓級為124dB,頻率為250Hz。
(5)將聲級計的功能開關對準“線性”、“快”檔。由於室內的環境噪聲一般為40~60dB,聲級計上應有相應的示值。當變換衰減器刻度盤的檔位時,表頭示值應相應變化10dB左右。
(6)檢查計權網絡。按上述步驟,將“線性”位置依次轉換為“C”、“B”、“A”。由於室內環境噪聲多為低頻成分,故經三檔計權網絡後的噪聲級示值將低於線性值,而且應依次遞減。
(7)檢查“快”、“慢”檔。將衰減器刻度盤調到高分貝值處(例如90dB),通過操作人員發聲,來觀察“快”檔時的指針能否跟上發音速度,“慢”檔時的指針擺動是否明顯遲緩。
(8)在投入使用時,若不知道被測噪聲級多大,必須把衰減器刻度盤預先放在最大衰減位置(即120dB),然後在實測中再逐步旋至被測聲級所需要的衰減檔。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不同的機動車輛都有不同的噪音劃分標準,因此需要各類車輛司機在開車行駛時注意控制好音量,以免超出法律所規定的噪音標準而給司機帶來一定的法律風險。希望本文的解答能幫您解決問題,如果還有其他不懂的法律問題可諮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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