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共同犯罪如何認定?
説道環境污染,現在人們印象中最為深刻的估計就是霧霾。霧霾可以説在中國,特別是冬天,基本上大多數城市都會有這種大氣污染天氣。環境污染現象在國內並不少見,特別是某些企業偷排廢水廢氣,更是觸犯了刑法。那麼,污染環境罪共同犯罪如何認定?詳情參考下文。
一、污染環境罪的概念
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後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污染環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簡稱《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補充規定,取消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為"污染環境罪"。該罪具體的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排放有害物質。
二、污染環境罪共同犯罪如何認定?
關於污染環境罪的罪過形態,染環境罪主觀方面應為故意。其一,污染環境罪的客觀要件顯示出行為人積極地追求法益侵害,行為人的主觀上是故意的。其二,我國刑法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處罰過失犯罪為例外。其三,混合罪過説在目前刑法分則中沒有先例可循。在生產環節會持續不斷產生需要被處置的危險廢物,其對挖坑傾倒廢乳化液後可能對土地環境造成的污染後果應當有明確的預判能力,在明知可能產生危害後果的情況下,任放任結果的產生,對危害結果的發生具有概括的故意。
司法實踐中,對於危險廢物的委託、提供處置方,其往往對授意受託方違規處理危廢物品污染環境的行為百般辯解、避重就輕。但無論從支付的費用,還是從委託方和受託方之間的意思聯絡來看,委託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大多對後續污染環境行為心知肚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司法機關只需要證明行為人明知對方無經營許可資質,無需證明行為人明知對方會實施後續污染環境具體行為,即可對行為人以污染環境罪共犯論處。
按照高院的司法解釋,污染環境罪的共同犯罪主要存在於,明知他人沒有相關經營許可資質,而委託他人進行處理廢棄物的行為,導致環境污染的,以共犯論處。所以,企業在處理廢棄物的時候,需要注意審查對方是否具備相應的額資質,避免一不小心就成了共犯。
-
污染環境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污染環境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後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
-
走私固廢15萬噸怎麼判刑
不考慮其它從重、加重、從輕、減輕情節,無論是禁止進口還是限制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數量達1.5萬噸的,起刑點都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走私淫穢物品罪;走私廢物罪】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運輸進境,情節嚴...
-
《刑法》2022污染環境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刑法》污染環境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
早上7點施工算不算擾民
不算,夜間不得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一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鐘的就是擾民了。每個省份規定的時間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異,居民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