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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走私廢物罪量刑處罰

如何對走私廢物罪量刑處罰

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廢物運輸進境的行為,如果違反了海關法規和環保法規,可能涉嫌構成走私廢物罪。當然,如果沒有違反海關法和環保法,即使將境外廢物運輸進境,也不構成本罪。也就是説,構成本罪,是以違反行政法規為前提的,這點比較特別,需要格外留意。那麼,大家知道我國是如何對走私廢物罪量刑處罰的嗎?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吧。

一、什麼叫走私廢物罪

(一)走私廢物罪的概念

走私廢物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和環境保護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廢物運輸進境以及以原料利用為名,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廢物的行為。

(二)走私廢物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和環境保護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境外廢物進入國(邊)境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也能成為本罪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

二、走私廢物罪該如何認定?

我們在認定走私廢物罪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劃清走私廢物罪與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的界限。兩者的區別是,前者逃避海關監管,後者則不逃避海關監管;前者處罰的是走私行為,後者處罰的是將固體廢物在我國境內傾倒、堆放、處置的行為。因此,如果行為人走私固體廢物並在我國境內傾倒、堆放、處置的,則既構成走私廢物罪,又構成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應當實行並罰。

(二)劃清走私廢物罪口用作原料,必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

(三)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與走私廢物的犯罪分子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廢物罪的共犯論處。

(四)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廢物罪和妨害公務罪實行數罪併罰。

三、如何對走私廢物罪量刑處罰

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上述規定處罰。

上文中,小編為大家帶來了走私廢物罪量刑的內容。值得注意的是,構成走私廢物罪要把握好以下兩點:第一,本罪的構成要件包含違反海關法和環境法的內容,如果沒有違反這兩種法規,或者只違反了其中一種,均不構成本罪;第二,成立走私廢物罪,行為人在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心態,如果不具備這一心態,不以本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