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走私固體廢物罪進行認定
最近一段時間,非法從國外、境外進口有害固體廢物,危害我國環境,威脅人民身體健康的犯罪行為時有發生。而判斷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走私固體廢物罪,還需要進行相關的認定才行。大家知道一般是怎麼對走私固體廢物罪進行認定的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一、如何對走私固體廢物罪進行認定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和環境保護制度。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固體廢物,所謂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包括工業固體廢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境外固體廢物進入國(邊)境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即明知是固體廢物而仍非法運輸,使之進人國(邊)境。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不知自己所運輸的是固體廢物,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構成犯罪的,應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等處罰。至於其目的,一般是為了牟利,但是否具有這種目的,並不影響本罪成立。
二、走私固體廢物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本罪與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的界限
兩者的區別是,前者逃避海關監管,後者則不逃避海關監管,前者處罰的是走私行為,後者處罰的是將固體廢物在我國境內傾倒、堆放、處置的行為。因此,如果行為人走私固體廢物並在我困境內傾倒、堆放、處置的,既構成走私固體廢物罪又構成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應實行數罪併罰。
(二)走私固體廢物罪與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的界限
兩者的區別在於:
1、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國家海關的監管制度;後者侵犯的則是國家的環境保護制度。
2、客觀方面不同。前者表現為逃避海關監管的行為,後者則不逃避海關監管。
3、前者屬於行為犯,行為人只要走私固體廢物就構成犯罪:而後者則是結果犯,要求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4、犯罪對象不同。前者走私的廢物應當理解為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而後者進口的則是國家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如果將這些固體廢物進口作原料,必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
需要注意搞清楚此罪的構成要件,如果不滿足自然不可以認定構成此罪。應注意的是,如果行為人不知自己所運輸的是固體廢物,則不能以走私固體廢物罪論處。構成犯罪的,應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等處罰。
-
上海污染環境罪案例之奉賢城管
在我國乃至世界各國,環境污染都是噬待解決的大問題,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國家對於環境污染方面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和政府也在大力宣傳保護環境的法則,使人人都參與到其中來,對於污染環境最也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那麼上海污染環境罪案例有哪些呢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
-
污染環境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污染環境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後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
-
犯了污染環境罪應受什麼處罰
一、犯了污染環境罪應受什麼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
幾點以後擾民可以報警
22點至次日凌晨6點擾民可以報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噪聲管制時間是22點至次日凌晨6點,但各地方人民政府有權根據當地的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所以要參照當地的管理辦法。噪音污染可以向110報警,但警察一般是到場制止、警告,很難給予罰款,因為噪音歸口管理部門是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