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別是什麼及合同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1、適用範圍不同。合同終止只適用於繼續性合同,即債務不能一次履行完畢而必須持續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則上只能適用於非繼續性合同。
2、適用的條件不同。合同終止既適用於一方違反合同,也適用於沒有違反合同的情況;而合同解除主要適用於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況。
3、法律後果不同。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關係溯及地消滅,因而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二、合同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1.合同因當事人雙方全面履行而消滅;
2.合同因情勢發生變化,雙方在不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條件下達成協議,終止合同;
3.合同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死亡而消滅;
4.合同因提存而消滅;
5.合同因混同而消滅;
6.合同因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而終止;
7.合同由於抵銷而終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終止的一種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終止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通知,是指當事人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將合同終止的有關事宜告訴合同對方當事人。協助,是指當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後工作。保密,是指當事人在合同終止後對於瞭解到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不向外泄露。
-
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協議該咋簽訂
律師解析: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協議如何簽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協議應該寫明雙方解除的事由,解除合同生效的日期,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籤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
-
加盟店合同如何解除
律師解析:1、可以約定解除該合同。具體是指,當事人可以在簽訂合同時,約定一方在特定的情形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當約定的條件滿足時,享有解除權的一方,即可以通過通知對方解除合同。2、出現合同法定解除事由的,當事人可以不經過對方同意解除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
-
金融合同解除糾紛可不可以直接起訴?
律師解析:1、金融合同解除糾紛可以直接到法院進行起訴。2、但是,需要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比如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等,否則無法解除或要承擔違約責任。3、合同解除條件成就後,不向對方發出通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合同,屬...
-
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是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可以由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的,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為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