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簽了合同毀約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一、應屆生簽了合同毀約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需要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協商不成,可訴訟處理。應屆生籤勞動合同毀約,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只是在試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提出解約申請就可以了。
二、勞動合同違約金是如何規定的
違約金過高的比例是這樣規定的: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三、辭職違約金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法》第25條規定:除本法第22條和第23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即只有在規定約定服務期和的條件下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這是我國第一次從法律上比較明確規定勞動合同違約金的適用情況。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如果個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自己不想來了,直接跟用人單位明説,或者是提交辭職申請單就可以,用人單位一定是會批准的。這個是對用人單位的基本尊重,也是個人的一種修養。如果有約定違約責任的,那麼根據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
確認行政協議無效屬不屬於民事糾紛
律師解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判斷是否為民事糾紛要根據起訴的內容來判斷,通過雙方的身份是不能夠判斷是否民事糾紛的,雙方如果是平等地位,那麼就是屬於民事糾紛案,雙方如果處於非平等地位那麼就是屬於行政糾紛案,具體屬於什麼性質要根據其內容來判定。法律依據:《中華人...
-
受要約人不作承諾合同可以不可以成立
律師解析:受要約人不作承諾合同不成立。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如果受要約人不做承諾説明其不認同合同。並且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如果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超越經營範圍的合同是否發生效力?
律師解析:首先,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情形,該合同有效。但如果其次,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大致包括如下情形:第一,超越經營範圍所訂立的合同違反了特許經營、禁止經營以及限制經營規定,則該合同無效。第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
-
臨時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臨時合同受法律保護。臨時合同儘管是雙方根據目前情況暫定的適用性合同,但根據相關合同法規定,只要合同是經過雙方協商共同簽訂,出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都具有法律效力。臨時合同,只要遵守誠信、公平、互利的原則,不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他人利益,同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