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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籤合同後賣方毀約要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一、網籤合同後賣方毀約要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網籤合同後賣方毀約要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一)繼續履行

(二)採取補救措施

採取補救措施作為一種獨立的違約責任形式,是指矯正合同不適當履行(質量不合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體措施。關於採取補救措施的具體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了如下規定:

(1)第111條規定為: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

(2)第44條規定為: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賠償損失;

(3)第40條規定為:修理、更換、退貨。

(三)賠償損失

(四)違約金

二、網籤合同可以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已在網上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除以下8種情形外,原則上不得撤銷或變更合同信息:

(一)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失誤,將購房人信息錄入錯誤,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錯誤內容及更改説明);

(二)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索引表中登記的家庭成員之間,變更合同買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證);

(三)開發企業與購房者之間因某方違約而發生糾紛,經仲裁機構、法院裁定或判決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決的有效證明);

(四)房屋交付公告自公佈之日起90日內,購房者所購房屋因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經有關部門認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質量鑑定報告)。

(五)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未獲批准,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並承擔違約責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貸款的有效證明);

(六)購房者(或者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資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相關證明);

(七)商品房交付後,實測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誤差超過±3%,合同中已約定解除的(提交測繪機構的房屋測繪報告);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寫明具體內容並提交相關證據)。

即便商品房買賣合同還沒有來得及網籤,那賣家也不可以毀約的,所以,網籤後毀約跟網籤之前毀約要承擔的違約責任都是一樣的。已經在房管局備案過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特殊情況的也不可能隨便申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