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合同違約怎麼算
生活中,如果房產的合同遭到違約,責任怎樣確定?
如今社會上房產合同對於違約後都有明確的責任,一旦出現確定不清楚的情況,我們也能通過我國《商品房買賣解釋》進行確定。
1.根據第17條規定:如果房產買賣的合同在沒有確定違約金或賠償金額的情況下,無法按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有關部門公佈的標準,或擁有資格的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類似房屋的租金標準來確定。
2.根據第18條第2款規定:因為出賣房產的一方的問題,造成購買的一方沒能在規定時間內拿到房屋的房產證,除非出賣房產的一方有合理的特殊原因,否則當事人要承擔其合同違約的責任。如果房產買賣合同在沒有確定違約金或賠償金額的情況下,可以按已交付的房款總金額,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進行計算。
3.對某些違約行為,《商品房買賣解釋》對其計算有另外的規定。
(1)、如果出賣房產的一方惡意違約。例如:在簽好房產合同後,又將房產出賣給第三方;簽好合同後,未告知當事人將房產抵押給第三方;使得合同無法實現,購買房產的一方可以請求解除該合同、並要求返還自己已付購房款的金額以及相應利息、要求出賣房產的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出賣房產的一方有欺詐行為。例如:故意隱瞞自身無房產預售許可證,或提供虛假的房產預售許可證;故意隱瞞房屋已經抵押,仍進行銷售;故意隱瞞房屋已經賣給第三方,或者房屋已經作為拆遷的補償。使得合同無法實現,購買房產的一方可以請求返還自己已付購房款的金額以及相應利息、要求出賣房產的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旦發生房產合同違約後,相應的違約金又該怎樣計算?
1.如果購房前,雙方已簽好合同制定對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則按合同違約金計算方法計算。
2.如果購房前,雙方沒有簽好制定對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沒能按期付款的,按未付房款的總金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製定的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2).沒能按時交付房產的,按照有關部門公佈的標準,或擁有資格的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類似房屋的租金標準來確定。
依據我國《合同法》第114條:如果合同中制定的違約金金額低於現實中購買房產一方造成的損失金額,可向法院或相應機構申請增加違約金金額。若違約金金額高於現實中購買房產一方造成的損失金額,出賣房產的一方同樣可以向法院或相應機構申請減少違約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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