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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合同包括哪些情況合同變更需要注意什麼

合同本身就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而對於合同的條款內容,並不是説法律就不會進行任何的干預,只不過説法律的干預會比較少,具體的內容還是需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之後確定。而實踐中即使訂立了合同,也是允許進行變更的。那法律中規定變更合同包括哪些情況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變更合同包括哪些情況合同變更需要注意什麼

一、變更合同包括哪些情況

1、發生了使合同基礎發生變化的客觀情況;

2、合同變更應經當事人各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擅自變更的合同無法律效力;

3、變更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協議變更應有相應的證據;

4、按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須由國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內容的重大變更還應經原批准機關批准。

如果合同變更前或變更時,可能存在或發生了給當事人一方造成損失的事實,合同變更後,受損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當事人如果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視為未變更。

二、合同變更需要注意什麼

合同變更,一類是合同條款的變更(約定的權利義務的變更),一類是合同主體的變更(主要是合同雙方簽約人的變更)。所謂對合同條款的變更,實際上就是對合同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的重新約定。這種變更,不受條款數量限制,也沒有範圍規定(可以是必備條款,也可以是約定條款)。也就是,無論什麼問題,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來,可以只談一條條款,也可以談幾個條款;可以對幾個條款同時變更,也可以對幾個條款先後變更;在一個合同期內,可以變更一次,也可以多次變更。變更的範圍,可以是工作內容,也可以是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福利待遇、工作休息日等等。

變更合同並要真正成立實施,必須要遵循兩個基本原則,就是協商一致和書面的原則。變更的第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的第二個原則就是要以文字為證,就是必須要有一個書面形式。從理論上講,勞動合同的變更屬於要式行為,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變更內容,但如果不採用書面形式變更,會留下後遺症。還以這個讀者的問題為例,如果現在的頂頭上司倒也認可他的要求,把他的工資提高了200元,看上去這個變更問題解決了。但是如果他的頂頭上司換個人,或者如果單位效益不好,又把他的工資降低到原來的合同約定水平,那麼,他就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單位並沒有違約。變更沒有文字約定,便沒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變更也有特例,也有隻要一方提出要求,雙方必須同意的。當勞動者(或用人單位)提出的變更內容是符合法律法規具體規定的,或者説,如果不變更,合同的內容就違反了法律法規,那麼,這種變更要求一經提出,不管對方情願也好,不情願也好,都必須馬上進行變更,而且要馬上用書面形式確定。還是舉那位讀者的問題為例。不管用人單位是否願意,他想提高自己的工資水平,有沒有可能呢?有的,要具有兩個條件,第一,他們單位有集體合同;第二,集體合同中對這個崗位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高於他現在薪資水平。那麼按照《條例》的相關規定,按照有利於勞動者的原則,他的工資應該提高到集體合同中規定的水平。

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對變更合同包括哪些情況這個問題已經有所瞭解。通常可以變更合同的情況就包括了四種,上文中小編已經作出了介紹。而在對合同進行變更的時候,就包括對合同內容的變更、主體的變更等等,其中也是有一些需要當事人格外注意的地方。

標籤:合同 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