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附條件合同?
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作為合同的附條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為。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是尚未發生的客觀不確定的事實。即在簽訂合同時尚不能確定其是否發生。對於已經發生的事實或者雖然尚未發生,但已肯定必然發生或者根本不能發生的事實,就沒有必要作為合同的附條件了。
(2)必須是當事人任意選擇的事實。當事人可以通過決定是否附有條件及附條件的內容,因而它是屬於任意性的條款。法律規定某項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是該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法定條件而非附條件。
(3)必須是合法的事實。法律允許當事人自由選定合同所附條件,然而然所附條件內容必須合同。當事人不得以有損社會公共利益的事實或者有損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作為合同所附條件,也不能用附條件剝奪對方的合法權益。
(4)條件所限制的是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合同所附條件成就,該合同便開始發生效力或開始終止效力。故附條件的法律後果僅是對合同效力的限制,不涉及合同的內容。
:
附條件贈與合同
附條件銷售合同
-
民法典買賣合同發生糾紛訴訟時效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民法典》買賣合同發生糾紛的訴訟時效主要是由法律規定,一般是三年,開始計算的時間是從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
-
拒絕要約後要約是否會失效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拒絕要約後要約並不會當然就失效,而是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後,要約才會失效。如果拒絕要約通知送達要約人前,受要約人撤銷拒絕通知的,要約是不會失效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約被拒絕、要約被依法撤銷、受要約人未在承諾期限內作出承諾等...
-
什麼條件合同可撤銷
律師解析:可撤銷合同的條件為:(一)一方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二)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三)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
民法典中籤訂了霸王合同有法定效力嗎
律師解析:關於霸王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論,要結合具體的情形來分析。首先,如果在簽訂合同時,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履行了提示説明義務,並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禁止性規定的,那該合同就是有效的。其次,如果在簽訂合同時,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不僅沒有履行提示説明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