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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履行合同主張違約金嗎?

一、繼續履行合同主張違約金嗎?

繼續履行合同主張違約金嗎?

1、繼續履行和違約責任可以同時主張。《合同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對於遲延履行違約金,包括沒開始履行和中斷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從當事人的意思看,是預定遲延履行造成的損失補償,沒有免除實際履行的意思;從法律看,第114條第3款也明確了沒有免除的含義,所以可以要求繼續履行。

3、對於就不履行約定的違約金,當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實際損失預定的賠償金,守約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違約金和要求繼續履行之間作出選擇:要麼要求支付違約金,免除對方繼續履行的責任;要麼,要求繼續履行,不得要求支付違約金,除非出現合同法第110條規定的不得強制實際履行的情形。此時就不履行約定的違約金和繼續履行不可並用。當然,當選擇了繼續履行而不得要求支付違約金時,可能造成了其他的如質量瑕疵的損失,那麼,這時並不是適用已約定的違約金,而可以要求其他的補救措施或損害賠償。

二、合同違約的起訴流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合同雖然不屬於法律文書,但籤合同的意義事關重大,在履行合同義務的這件事情上,如果沒有遇到特殊情況就別無選擇。支付的違約金是無故違約要付出的代價,繼續履行書面合同是提醒當事人必須要遵守契約。這樣的請求人民法院通常情況下都會支持的。

綜上所述,繼續履行合同可以主張違約金,如果當事人有拒絕履行合同的情況那麼法院也是可以強制要求當事人履行應當盡到的義務的,除了支付違約金以後,還應當的債務問題進行履行,否則就要承擔違約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