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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後不可抗力可以免責嗎

一、合同違約後不可抗力可以免責嗎

合同違約後不可抗力可以免責嗎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主要包含:一是該事件發生在合同訂立以後;二是該事件非因任何一方之過失引起。包括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有以下例外:(一)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二)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二、發生不可抗力導致合同違約如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主要是:及時通知義務和證明義務。

當然,還可以解除合同,但前提是不可抗力達到了無法實現合同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首先,無論是部分還是全部免責,不可抗力事件與違約之間要存在有因果關係。其次,部分免責還是全部免責,以及部分免責的具體程度,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