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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合同關係的相對性

什麼是合同關係的相對性

一、什麼是合同關係的相對性?

合同關係的相對性,就是指合同只對締約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對合同關係以外的第三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

1、主體的相對性;

2、內容的相對性;

3、責任的相對性。

二、民事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三、簽訂合同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簽訂合同的基本原則是:

1、平等原則,當事人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願原則,當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訂立、變更、終止合同;

3、誠信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

四、勞動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1、兩者存在的社會領域不同:勞動合同存在於勞動力使用權的轉讓領域,涉及勞動過程的發生與實現。民事合同調整的則是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過程,相對而言,很少關注商品生產過程。

2、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同: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須是勞動者;而民事合同則沒有這樣嚴格的要求,雙方當事人沒有限制,可以同時或者分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團體等。

3、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係不同:勞動合同是關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該關係經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而成為勞動合同法律關係;而民事合同一般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所具有的管理上的從屬關係。

綜上所述,合同關係的相對性是很好理解的,對於合同當事人來講,合同當中的這些約定,不僅對對方,對自身也具有法律約束力,而且,合同當事人之間要承擔的責任以及享有的相關權利都是平等的,訂立合同的基本原則就包括平等原則。

標籤:合同 相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