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風險自留風險轉移分別是什麼

一、風險自留風險轉移分別是什麼

風險自留風險轉移分別是什麼

1、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指通過契約,將讓渡人的風險轉移給受讓人承擔的行為。通過風險轉移過程有時可大大降低經濟主體的風險程度。風險轉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險。

(1)合同轉移。通過簽訂合同,可以將部分或全部風險轉移給一個或多個其他參與者。

(2)保險轉移。保險是使用最為廣泛的風險轉移方式。

2、風險自留

風險自留,即風險承擔。也就是説,如果損失發生,經濟主體將以當時可利用的任何資金進行支付。風險保留包括無計劃自留、有計劃自我保險。

(1)無計劃自留。指風險損失發生後從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損失前做出資金安排。當經濟主體沒有意識到風險並認為損失不會發生時,或將意識到的與風險有關的最大可能損失顯著低估時,就會採用無計劃保留方式承擔風險。一般來説,無資金保留應當謹慎使用,因為如果實際總損失遠遠大於預計損失,將引起資金週轉困難。

(2)有計劃自我保險。指可能的損失發生前,通過做出各種資金安排以確保損失出現後能及時獲得資金以補償損失。有計劃自我保險主要通過建立風險預留基金的方式來實現。

二、風險分類有哪些

可分為市場風險和企業特別風險:市場風險又稱系統風險或不可分散風險,是指對所有企業均有影響的風險。如自然災害、經濟衰退、通貨膨脹、戰爭等。企業特別風險又稱非系統風險或可分散風險。如開發失敗、經濟策略失敗、市場失敗、質量問題等。企業特別風險按形成的原因可分為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兩大類。經營風險是生產經營活動方面給企業盈利帶來的不確定性。財務風險是因借款而形成的風險,是籌資決策帶來的風險,又稱籌資風險。

風險防範的關鍵——防和控。

預防。“預防是解決危機的最好方法”,將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是風險管理的最高境界,從機會成本角度看,降低十分的損失,就是有十分的收益。

控制。對已經發生事件的處理,是風險防範的另一面,同樣考驗企業決策者。企業建立良好的風險處理機制,能夠幫助企業從容應對。

風險控制指的是風險的管理者通過各種各樣的措施以及方來進行消滅或者是減少風險事件的發生的各種可能性,或者是減少風險時間的發生時所造成的損失,而風險控制的基本方式主要有風險迴避,損失控制以及風險轉移和風險自留。

標籤:風險 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