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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勞動合同在什麼時候籤?

一、員工的勞動合同在什麼時候籤?

員工的勞動合同在什麼時候籤?

勞動合同訂立是在建立勞動關係時。新員工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超過時效的有關部門有權不受理。

二、勞動合同的簽訂程序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係,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企業與被招用的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遵守國家政策和法規的規定,堅持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完備、準確。

(1)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

(2)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主要必須具有公民資格;勞動者一方必須具備勞動行為能力和勞動,且身體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現實表現好;

(4)勞動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單位提出、徵求應招工人的意見;也可以由被招工人與企業行政的代表人事處

(5)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向被招工人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被招工人也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勞動合同書,並簽名蓋章。

(6)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當到當地勞動行政機關申請鑑證,並向其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簽訂勞動合同對於員工與單位來説都是十分重要的一個環節,這對雙方的權益都是一個重要的保障。簽署合同需要在確認勞動關係之後最晚一個月之內完成,如果超過一個月可以視為違法行為,員工有權要求相應的賠償,這是法律對企業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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