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合同的時候,怎麼防範合同風險
一、籤合同的時候,怎麼防範合同風險
合同的達成往往需要經歷交易雙方的多輪談判,特別是內容重大、結構複雜的合同。雙方在討價還價中會不斷調整各自的最大利益和退讓底線,因此,要想防範合同風險,在談判過程中應當特別注意,避免使不合自己利益初衷的意思表示產生法律約束力。
如果發出條件的目的只是想探詢對方是否有合作的意願,則應斟酌詞句,避免使其成為要約,因為,要約不得任意變更和撤銷,對方一旦接受,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中的內容便成為要約人在合同項下的義務,若不履行,即構成違約。
因此,若沒有一經對方接受便受法律約束的意圖,則應將發盤作成要約邀請,在發盤函件中明確提示“此件僅為要約邀請,不具法律約束力”等字樣。
如果發出條件的目的是想嚴格按照發出條件成立合同並履行的話,則應在發盤函件中明確提示“此要約不得更改,一經更改,要約失效”等字樣。因為法律規定,承諾方對要約進行非實質性更改,要約仍然有效,合同成立,合同內容以承諾方的承諾為準,此時,若沒有要約上的特別聲明,要約人就很有可能要受到不完全符合自己本意的合同的約束了。
二、合同標的物風險應由誰承擔
標的物的風險承擔是指合同確定的標的物的毀損、滅失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出賣方還是買受方承擔的約定,一般的説,在標的物交付之前所發生的毀損、滅失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合同法》還對標的物風險負擔的幾種特殊情況作了如下的規定:
1、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約定交付之日起承擔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
2、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由買受人承擔;
3、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給第一承運人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4、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將標的物置於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5、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交易過程中籤訂一份合同,是為了能夠對雙方的利益起到一個保護作用。而此時如果發生了合同風險的話,那麼就會對當事人利益造成損害。因此實踐中,很有必要事先了解清楚,籤合同的時候,怎麼防範合同風險。這樣才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更好的保護自身利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石家莊律師。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
一、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1、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生效,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期限包括附生效期限和附終止期限兩種。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
-
無效合同必須起訴撤銷嗎,應該如何確認合同無效
一、無效合同必須起訴撤銷嗎無效的合同自始至終無效,所以無效的合同不需要起訴撤銷,可以撤銷的合同才需要申請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
-
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續
一、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續當事人事後協議解除合同,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並不因此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約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當約定條件出現或法定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如果選擇解除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若...
-
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